网信办:收集汽车数据应取得车主同意 汽车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
站长之家(ChinaZ.com) 5月13日 消息:5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明确收集各类型数据的目的、用途,数据保存地点、期限,或者确定保存地点、期限的规则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被收集人同意。运营者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时明确的目的、范围、方式和数据类型、规模等,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在具体内容上,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目的应当合法、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制造、服务直接相关。运营者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义务。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汽车制造商、经销商、维修机构、网约车企业、保险公司等运营者收集和向车外提供车辆位置、驾驶人或乘车人音视频等敏感个人信息,以及可以用于判断违法违规驾驶的数据等,应当以直接服务于驾驶人或者乘车人为目的;驾驶人能够随时、方便地终止收集;驾驶人要求运营者删除时,运营者应当在 2 周内删除。
在网信办发布这一征求意见稿之后,特斯拉方面也作出回应:我们支持并响应行业发展进一步走向规范,共同助力技术创新。欢迎大家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推动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