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场局:食品经营区域不得混放槟榔
近期,随着全国多地加强槟榔销售市场监管,一时间槟榔“禁售风波”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然而,根据多地监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显示,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类目销售,并非“禁售”。
10 月 14 日,深圳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清晰提出对槟榔制品销售行为的规范监管。
《通知》明确,槟榔制品不作为食品监管,但未禁止生产销售槟榔。在监管工作中,参照《产品质量法》对槟榔制品质量进行监管。《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槟榔销售的措施,“超市、便利店等食品经营者销售槟榔制品时,原则上食品与销售槟榔制品的场地(货架)要有距离间隔,不得并排紧贴摆放。”由此不难看出,未来对槟榔销售市场的监管会逐渐细化、加强,槟榔制品生产销售走向规范化将是大势所趋。
目前,像深圳有关部门对槟榔制品采取的规范监管措施,已极大推动企业从品质和健康层面提升产品。据悉,不少槟榔制品企业在包装上删除了与食品相关的内容;修改了产品名称、标准名称、敬告内容,增加了“劝阻未成年人咀嚼”“不得向未成年人槟榔”等警示语。
在维护公共健康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经济,需要找到一个妥善的平衡点。无论是涉及槟榔产业的地方政府,还是槟榔企业都在寻找多元的路径,以推动槟榔产业转型升级、规范发展,最终破解槟榔产业多年来“一条腿”走路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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