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起诉新东方子公司侵权获赔6000元 涉案文章使用其赛场照片
站长之家(ChinaZ.com)7月7日 消息:自媒体发文章请注意,未经授权的肖像图片不要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7日公开刘翔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原告刘翔诉称,被告未经允许在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其肖像,并附商业宣传信息,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害。
被告新东方公司辩称,在获知被控侵权事实后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主观上并无侵权故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刘翔肖像,构成对刘翔肖像权的侵害。涉案文章使用刘翔肖像均系赛场照片,并未对肖像进行丑化、污损,侵权行为情节轻微。
最终,法院裁定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书面致歉,并赔偿刘翔经济损失6000元。
股东信息显示,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近来,类似的案件不少。今年6月份,上海穿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侵权井柏然肖像权被判赔偿2.65万元。而今年3月份,被称为“娱乐圈第一写手”的自媒体达人@万小刀也因侵犯肖像权被小沈阳起诉索赔18.3万。